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128J/2022-00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16: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交通运输局www.jt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503166;传真:8503601;电子邮箱:tajt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搜集、公开交通运输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途径发布信息,为群众了解部门工作动态、反映工作意见和建议、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1、主动公开。2021年,在市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998条,在泰安交通运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8条。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工作举措、法规政策、规划信息、统计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力度,对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第一时间上传至网站进行公开。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及时发布了机构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为群众了解部门工作提供便利。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规程,将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信息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1件属于信息公开(非本机关信息)范围,我局依照规定进行了书面答复。年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未产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牵头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也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建立起运转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同时,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各类平台,及时发布交通部门政府信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实现多方式、多渠道、多类型公开。同时,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根据公开内容选择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公开效果的最大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5、监督保障。按照《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机关科室、局直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日常督导,对各科室、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互动交流方面,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民互动类信息能够及时处理,对微博、微信类网友后台留言关切还不够;二是信息发布方面,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对工作动态类信息上传较多,政策解读类、工作落实类信息上传较少。2022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队伍,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对各单位联络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强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做好新媒体渠道的政策解读、在线解答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三是强执行,加大自查工作力度,对上级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信息来源: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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