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优化提升我市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从9月6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您好,请出示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9月11日,交通执法人员在高铁泰安站送站平台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8时许,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送3名乘客下车,疑似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从新泰谷里镇接3名乘客到高铁泰安站,商议每名乘客支付40元乘车费,但该车驾驶员不能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涉嫌非法营运。交通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及《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2日,交通执法人员在环山路东段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送1名乘客到达目的地后乘客下车,疑似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经查,该车驾驶员通过网络平台接单,但驾驶员不能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涉嫌非法营运。交通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及《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3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动中,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加强辖区内日常执法巡查的基础上,突出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圈、景区等重点部位,采取路面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错时执法与延时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巡游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无故绕道行驶;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行为;客运班车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不按批准站场停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旅游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行为。同时,交通执法人员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规营运车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截至9月1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14起。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出租客运市场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