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08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由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业务工作: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标准、程序、时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交通行政处罚项目、依据、标准及处罚结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交通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交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5.统计数据:部门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交通经济运行和行业统计等。

6.公共服务: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7.其他: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分类、信息名称、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文日期、详细信息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1)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taian.gov.cn/

2)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微博泰安交通运输

3)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微信泰安交通运输

4)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同时,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一楼档案室,联系方式:0538-8503600,查阅时间: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713室(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号),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泰安市交通运输局713室(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50691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泰安市交通运输局713室(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号)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1000。

3.网上申请

请登录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ta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81)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泰安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职能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工作机构: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506919

传真号码:0538—8503600

电子邮箱:tajtbgs@ta.shandong.cn(仅用于接受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

通信地址:泰安市交通运输局713室(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号)

邮政编码:271000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举报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泰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5023房间(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

邮编: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8-6992655

传真号码:0538-6992655

互联网联系方式:zwgk2995@ta.shandong.cn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B座二楼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电话:0538-6991055

传  真:0538-6991055

电子邮箱:taxzfy@126.com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附件:1.泰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点击下载word版表格)

               2. 泰安市人民政府信息申请流程 

附件1:

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 法人

□ 其他

组织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  请  时  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  用 途


费用减免

□否

□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

提供方式(可多选)

□ 网上查询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方式(可多选)

□ 网上查询 

□ 信函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当场阅读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