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12 10: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健全文旅系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营造高效、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

明确流程,确定审查权责。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建立复核复查机制,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的集中复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起草处室(单位)是否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进行程序复查。

明确范围,确定审查范围。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上级部门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管理文件、一般事务性文件等暂不纳入审查范围。

明确要求,确定审查要求。要求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由本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多处室联合起草的政策措施、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与其他部门会签的政策措施、为市政府代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等,明确审查部门为牵头处室。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落实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确保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名录库,定期对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清理、评估、调整。


信息来源: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