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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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初级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王璇等21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呈报部门于12月19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503500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607房间(邮编:271000)
附件: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交通工程初级).xls
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交通运输局